『偏偏』
一個副詞,能讓語氣在主動與被動、感性與智性、選擇與偶然間游移。
能執意,也能無奈;像澎湃,也像耍賴。
「我偏偏要」是固執,是選擇,是不願盲從。
「怎麼偏偏?」是質問,是對峙,竟也是不願盲從。
「偏偏事與願違」是控制之外;「偏偏喜歡你!」又成了種不講理的美麗意外。
我在二專的序曲裡,曾忘情肆意地寫下以下三句「偏偏」,
「偏偏我還那麼聰明」:聰明未必能左右些什麼,反而有時可能引來心底一句震耳欲聾。你要真那麼資優,你為何不無憂?
「偏偏我已那麼用心」:已奮身盡力,結果卻未必如願,用心與事與願違之間產生了張力。
「偏偏我這桀驁脾性」:明知自己的性格可能帶來活該的咎由自取,卻還是叛逆,甚至有一點不願改變的驕傲,或腳鐐。
卻沒想有天竟又將之冠名一隅關於中文詞人何從落筆、雕琢用詞的專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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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偏偏』
英文裡很難找到一個與之對應的說法。
“of all the possibilities” 可表達其中一種意味,
而“deliberately” 是刻意,“as luck would have it” 是偶然,“of all things” 是出乎意料 ——
各說中一面,卻偏偏沒有一個能把偏偏說盡。
中文多迷人啊,有些微妙就是無法輕易被替換、概括或翻譯⋯⋯
還有啊,「偏偏」的簡繁體同形。
一隅關於中文詞人何從落筆的專欄,偏偏選中了這樣一個詞作名,
實在妙不可言,我何其迷戀中文啊······
而我更迷戀作詞。
何苦在意多數人無所謂的細節,偏偏無從將就?
怎麼偏偏是這個字?為什麼偏偏執拗不用更上口的寫法?
為什麼幾年前寫出後為其舞蹈狂奔的詞篇,現在偏偏又不喜歡了?
乃至提出許多審美判斷來遊說自己後,還是承認:那麼多字,偏偏就喜歡這一個。
諸如此類,翻騰指尖,折射出詞人身上那抹固執與挑剔,自我意識再拌一點不服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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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偏偏』
還是詞人的姿態。
有些取捨,能說得頭頭是道;而有些偏偏一時說不清楚。
歌總要寫完,關於它的話卻未必,於是有了《偏偏》 ——
開篇就說了,偏偏是個副詞,也能作「副詞」。
而專欄英名 Your Second Listen 則是給看倌們的邀請,
第一次聽見的是作品,第二次則盡可享受詞人那些偏偏不願妥協的張狂,
不妨再聽一次。
Here’s Your Second Liste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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